A4:依「全國國土計畫(草案)(107年3月27日)(報行政院審議版)」內容:
國土保育地區係為國土保育及保安的目的,國土保育地區係以維護天然資源、防止人為破壞為目的,應嚴加限制其發展,並考量人民既有權益之影響,以安全且必要之範圍劃設。
海洋資源地區係以規範用海秩序為目的。由於海域包含水面、水體、海床及底土等立體空間,故同一範圍具包含多功能且可重疊使用之特性,除實施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地區外,其餘海域均劃設為海洋資源地區。
農業發展地區係參照農地生產資源條件予以劃分為不同分類。
城鄉發展地區依據都市化程度及發展需求加以劃設,並按發展程度,予以分類。
2018/04/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