問答集

Q1:國土計畫是什麼?

A1:國土計畫是土地該如何利用的指導,為了避免不適宜發展的地區被開發誤用,透過全面的調查和規劃,將適宜、不適宜發展的土地界定出來,並將產業、公共設施或居住等等需求,配置在適宜發展的區位。

2018/03/20

A2:新竹縣國土計畫範圍包含新竹縣管轄之陸域面積,及海域範圍。

2018/03/22

Q2:新竹縣國土計畫實施範圍?
Q3:未來國土計畫與現行區域計畫對於土地使用管制有什麼不同?

A3:現行土地使用管制主要為區域計畫之非都市土地(包含特定農業區、一般農業區等11種分區及農牧用地、甲種建築用地、乙種建築用地等19種用地)、都市計畫土地及國家公園範圍,未來將依國土計畫之四大功能分區(國土保育地區、海洋資源地區、農業發展地區及城鄉發展地區)予以管制。

2018/04/10

Q4:國土計畫四大功能分區是什麼?

A4:依「全國國土計畫(草案)(107年3月27日)(報行政院審議版)」內容:

國土保育地區係為國土保育及保安的目的,國土保育地區係以維護天然資源、防止人為破壞為目的,應嚴加限制其發展,並考量人民既有權益之影響,以安全且必要之範圍劃設。

海洋資源地區係以規範用海秩序為目的。由於海域包含水面、水體、海床及底土等立體空間,故同一範圍具包含多功能且可重疊使用之特性,除實施都市計畫及國家公園地區外,其餘海域均劃設為海洋資源地區。 農業發展地區係參照農地生產資源條件予以劃分為不同分類。

城鄉發展地區依據都市化程度及發展需求加以劃設,並按發展程度,予以分類。

2018/04/10

A5:除國防、重大之公共設施或公用事業計畫,得於各國土功能分區申請使用外,土地使用應符合本法及其授權訂定之管制規則,且不得個別變更國土功能分區、分類。

2018/04/10

Q5:劃設功能分區後是否可以變為其他功能分區?
Q6:未來新竹縣國土計畫實施後對民眾土地有什麼影響?

A6:未來新竹縣國土計畫主要是依循現在執行中的區域計畫、都市計畫、國家公園計畫銜接、轉換而成,以維持現有管理使用為原則,儘量避免影響既有土地權利。

未來實際管制需等新竹縣國土功能分區圖公告後(預計111年5月1日),才會確定,不適宜發展之地區主要納入國土保育地區,以加強保護與維護;適宜發展地區則依適合發展的屬性不同,分別劃入農業發展地區和城鄉發展地區;原本海域範圍則納入海洋資源地區。

2018/04/10

Q7:如果土地發展權利還是受到影響了怎麼辦?

A7:如果原本屬於可發展之土地(例如:非都市土地甲、乙、丙、丁種建築用地等),經地方政府調查評估後,判定為不適宜發展土地且不適合再興蓋建築,政府單位將會補償人民土地的發展權利。

2018/04/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