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來環境變遷劇烈,除在全球化經濟競爭下,世界經濟板塊重整、區域經濟加速整合,創新知識經濟快速發展,台灣經歷產業結構轉型,城市區域競爭加劇之挑戰;另一方面,受地球暖化與氣候變遷影響下,災害頻率升高,而國內隨著人口高齡化、少子化、新移民增加、糧食生產安全、社會貧富差距等層面之現象,均造成國土規劃廣泛而深刻的影響;而近年萌生的農地汙染、濕地及山林保育、都市災害等事件,突顯國土規劃的問題刻不容緩。
國土計畫法於105年5月1日起施行,內政部刻正訂定21項子法規、擬定全國國土計畫、協助直轄市縣(市)政府擬定國土計畫及劃設國土功能分區圖等作業,未來國土計畫將取代現行區域計畫,國土功能分區與使用地將取代現行非都市土地11種使用分區及19種使用地。且國土計畫法施行後2年內(即107年5月1日前),內政部將公告實施「全國國土計畫」;施行後4年內(即109年5月1日前),直轄市縣(市)政府需公告實施「直轄市、縣(市)國土計畫」;施行後6年內(即111年5月1日前),直轄市縣(市)政府需公告「國土功能分區圖」,屆時「國土計畫法」將全面實施,完備全國及縣市國土計畫環境之目標。
新竹縣近年發展於科學園區、高鐵等重大建設帶動下,形成工業生產與服務業發展並重之高增值潛力的產業群聚基地,擁有全臺最頂尖的創新產業鏈結,係為臺灣地區極具開發優勢與潛力之地區。同時,本縣境內蘊含豐富之自然與人文景觀資源,如何透過計畫促進區域資源合理配置,於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育中取得平衡,維持環境永續發展,儼然成為本縣空間規劃之重要課題。
新竹縣前歷時4年規劃完成之「新竹縣區域計畫(草案)」,已有初步規劃成果,惟因應全國國土計畫、及修正全國區域計畫於106年5月新增指導事項、行政院積極推動前瞻基礎建設等內容,皆須依國土計畫法及相關規定轉換連結至「新竹縣國土計畫」,以實踐國土計畫之成長管理,並以作為本縣土地空間規劃之最高指導計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