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於民國82年間,頒布實施「振興經濟方案」,指示前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檢討修訂「國土綜合開發計畫」及研擬「國土綜合開發計畫法」,嗣該會主辦「國土綜合開發研討會」獲致重要結論與建議,經提行政院84年5月11日第2430次會議,決議請該會於3個月內研擬有關「國土綜合開發計畫法」(草案),送請內政部參考辦理,並請內政部主辦完成立法程序。爰本部依據行政院政策指示,辦理國土綜合開發計畫法草案立法作業;行政院於立法院第3屆、第4屆及第5屆期間,三度將該法草案函送立法院,均未完成立法作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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