壹、研究範圍
為利整合區域性資源,本計畫以新竹縣相鄰之縣(市)轄區為研究範圍,包含桃園市、新竹市及苗栗縣,並輔以北臺區域發展角度進行基礎資料、相關建設及計畫等資料之收集,並進一步導入投入效益及課題分析,以為區域空間土地利用、觀光遊憩、產業發展、交通水利、保育防災建設策略等行動計畫之依循。
貳、計畫範圍
計畫範圍包括新竹縣海域及陸域,約176,319公頃;陸域面積約142,754公頃,轄區內包括13個鄉鎮市,共有17處都市計畫區,都市土地面積合計約5,450公頃(占全縣陸域3.82%),刻正辦理新訂都市計畫面積及非都市土地面積合計約137,304公頃(占全縣陸域96.18%);海域部分依內政部108年7月12日公告『國土計畫之直轄市縣(市)海域管轄範圍』,面積約33,565公頃。